对心的以上界说,当然仍有认识论层面的内涵,这一意义上的心近于理性之思,其特点在于可以超越感性闻见的限制,引向更广的对象。
视觉,则表现一种空间性的外感意识。学术史上有思孟学派之说。
《周易·系辞上》:一阴一阳之谓道,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。无论《孟子》一书是否由孟子与万章之徒最后写定,全书用一个系统的圣道传承论来作结,都是有甚深意味的故曰:苟不至德,至道不凝焉(第二十七章)。圣人独知契会于天道,故知礼乐之本真,可以制礼作乐。道这一方面,孟子所列出的传承系列是:尧、舜、汤、文王、孔子。
无善治,士犹得以明夫善治之道,以淑诸人,以传诸后。《礼记·中庸》:子曰:文武之政,布在方策,其人存,则其政举。[70] 王先谦:《荀子集解·不苟篇》,第50页。
上文已经谈及,对于管仲之仁,孟子的定性是以力假仁[33],荀子的定性是依乎仁而蹈利[34],朱熹的定性是未得为仁人。孔子的轴心突破(Axial Breakthrough)[79],就是以仁释礼。彼以让饰争,依乎仁而蹈利者也,小人之杰也,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。人君与邻国为好会,其献酢之礼更酌,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。
子曰:‘足食,足兵,民信之矣。[45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八佾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466页。
这里尤其要注意的是:不能把孔子对管仲的肯定简单化地理解为强调统一,更不能理解为主张霸道。孔子并不是说管仲不进行制度建设,而是说他不懂得制度伦理学的原理,因而其所建构的并非孔子所主张的儒家周制的制度,而是法家秦制的制度。‘必也射乎者,君子虽于他事无争,其或有争,必也于射礼乎。[40] 上引两家的辩驳,极具说服力,表明:孔子称管仲如其仁,并非许之以仁,而是近乎仁、类乎仁之意。
蒙培元先生曾指出:‘霸诸侯明明是‘霸业而不是‘王业,即不是‘礼乐征伐自天子出,而是‘自诸侯出。荀子认为,如果能够有礼即有规则地竞争,就能争然后善[72]。管氏而知礼,孰不知礼?[46] 孔子列举了管仲的几种表现,归结为不知礼: 1.有三归。[8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尽心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69页。
又再言以深许之[37],不免自相矛盾。[51] 朱熹指出:斥其僭,以明其不知礼。
此朱子所谓谨厚之士,非君子也。在孔子的思想中,礼指社会规范及其制度。
何为君子之争?就是要有规则、规范,即要有礼。未来可欲的儒法再度分途。[66] 程树德:《论语集释·八佾》,第一册,第156页。[58] 韦昭注:《国语·齐语》,第247页。先王恶其乱也,故制礼义以分之,以养人之欲,给人之求,使欲必不穷乎物,物必不屈于欲,两者相持而长:是礼之所起也。[52] 朱熹:《论语集注·八佾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67页。
所谓分指明分使群[71],即制礼义以分之。然于圣人之学,则概乎其未有闻也。
这段对话也是同样的态度:公孙丑问曰:‘夫子加齐之卿相,得行道焉,虽由此霸王不异矣,如此则动心否乎?孟子曰:‘否。例如何晏引证孔安国的说法,把如其仁解释为一种赞叹:谁如管仲之仁。
[51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八佾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468页。[53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八佾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468页。
[35] 这种说法来自皇侃,他引证孔安国的说法:谁如管仲之仁矣。否则,孔子就会陷入自相矛盾。[59] 韦昭注:《国语·齐语》,第248页。‘如其仁云云者,是虚拟之词,存而不论,与答‘彼哉彼哉一例。
[36] 朱熹一方面说管仲未得为仁人,另一方面却又将如其仁理解为‘如其仁,言谁如其仁者。这里,荀子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:分争。
这是符合孔子原意的理解。[36] 皇侃:《论语义疏·宪问》,北京:中华书局2013年版,第367页。
(二)管仲不知特殊性的周礼 上文谈到,孔子所说的管仲不知礼,诸家的解释归为一点:僭。这样的理解,符合孔子的原意。
孔子其实也是这个意思:不是与人无争,而是有规则地争。可见荀子不反对争,而是主张分争于中,不以私害之[70]。[6] 朱熹注:假仁者,本无是心,而借其事以为功者也。以此相方,则‘如其仁之义乃可见。
……君若绥之以德,加之以训辞,而帅诸侯以讨郑,郑将覆亡之不暇,岂敢不惧?……夫诸侯之会,其德、刑、礼、义,无国不记。孔子所肯定的管仲的行为,仅仅是不以兵车的和平方式。
[15] 何晏注、邢昺疏:《论语注疏·宪问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511页。另一方面,朱熹却说:荀卿所谓‘与之书社三百,而富人莫之敢拒者,即此事也。
[59] 显然,齐桓公这种酬宾之礼,乃拘之以利,结之以信,示之以武而示权于中国,本质上是法家霸道之礼。显然,孔子是在维护周礼、周制。